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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 第 713 页

  金幼孜苦笑着摇摇头,道:“哪里敢乱猜呢,国师您一心为国,下官怎么可能怀疑您?下官只是担心,这个消息如果不加控制的传扬出去,恐怕会有损您清誉。”

  “清者自清。”

  这个问题怎么回答都不好,而姜星火不想跟金幼孜交浅言深,所以只回答了这么一句。

  因为之前关于盐法和海禁,属于公务讨论范畴,这个就不属于了,姜星火没义务回答他落下什么话柄,虽然姜星火不在乎,但这种事情能免则免,日后能给自己少很多隐患。

  事实上,清者自清当然是场面话,这世界上几乎就没有“清者自清”这回事,而在朝廷做事,在大多数情况,都是被泼了脏水,又得干脏活,也就无所谓脏水了。

  审法寺的权限是有限的,封建时代指望什么立法自主?有些东西金幼孜能做主,而大部分涉及到朱棣利益的,肯定是唯命是从。

  姜星火把桌上的草稿递给金幼孜,转移话题说道:“这是保险相关的,新事物,都得走立法程序,金少卿先看看,稍后我让大明银行跟钱庄谈一谈,不管是老百姓的商业保险,还是海外贸易相关的商品保险,都是切实利国利民的……跟日本、朝鲜、安南、占城等国签订的贸易契约里,基本都有保险相关的条目,所以还要快点推下去。”

  金幼孜靠在椅背上,认真地看了过去。

  半晌过后,放下手中的草稿,应承道:“这是自然,既然是涉及到海贸,陛下也是极为重视的,国师放心吧,保险业的立法拟定只要行文过来,审法寺这边没问题,一定会迅速办理。”

  如此一来,盐法、海禁、京察、保险法,算是能谈得都谈完了,至于衙门的采购权问题,这个姜星火已经直接以密折的形式交给了朱棣,想来如果朱棣觉得有必要改,那就会有所动作的。

  金幼孜告辞离去,而没过多久,另一个客人就来了。

  ……一个似乎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客人。

  “三皇子殿下?”

  看着一身斗牛服,腰带上悬着金瓜锤的朱高燧,姜星火有些疑惑。

  而在朱高燧闭紧了门窗后,姜星火更加疑惑了。

  他压低声音问道:“可是吕宋的事情?郑和的船队应该刚从安南清化港出发,还需要一段时间抵达吕宋进行探索。”

  “不是。”

  朱高燧烦躁地摇了摇头,这有些出乎姜星火的预料,他以为对方是来问海外封藩的进度的。

  吕宋,跟安南、大明,构成了一个等腰三角形,所以大明有了头和左边以后,控制吕宋,已经非常轻松了。

  “那是要传旨?”

  一般朱高燧来单独见姜星火,那一定是被朱棣随手派了传旨的任务。

  “也不是。”

  朱高燧也不兜圈子,直接说道:“上次郇旃的事情,那时候我说过,我有个线人。”

  “对。”姜星火回忆片刻,想起来了这件事。

  当时是朱高燧的线人被郇旃约出来吃饭,但是反手就把郇旃给卖了,姜星火只知道这件事,但这个线人具体是谁,朱高燧当时并没说。

  “刑科的给事中曹润。”

  朱高燧挠了挠头发:“他向我举报了一条线索,很麻烦的线索,刑部内部的采购问题,现在只有我知道,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捅出来。”

  刑部?

  姜星火微微蹙眉,事情是很麻烦。

  为了推动《大明律》法律体系的修改,刑部上次在李至刚三堂会审过后遭到了重创,立法权被摘出来了,左侍郎马京也被搞掉了,按照庙堂斗争的潜规则来说,不该继续对刑部动手了,否则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但眼下的局面却又有些微妙了起来。

  姜星火叹了口气,反而问道:“那你就这么来总裁变法事务衙门,不怕别人知道吗?”

  “我自有说辞……国师你先帮我研究研究这件事怎么处理。”

  说罢,朱高燧把事情的经过给姜星火和盘托出。

  “你说,是因为……纸?”姜星火听罢有些不可置信。

 

 

第四百五十三章 疯子

  “那为什么是只有刑科给事中曹润才知道的秘密呢?”

  姜星火还是有些费解。

  朱高燧又解释了一番,姜星火方才明白过来。

  因为朝廷采购纸张,在大明有一个专属名字,叫做“纸劄”。

  而“纸劄”这个给六部各寺采买纸张的采购业务,是属于刑部的。

  在老朱给各部划分职权的时候,一开始给刑部规定的职权是“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比部掌赃罚,凡犯钱粮户婚田土茶盐之法者”。

  但随着时间推移,刑部权势越来越重,就成了“掌赃赎勾覆及钱粮、户役、婚姻、田土、茶盐、纸劄、俸给、囚粮,断狱诸奸之属”。

  虽然听起来确实是很离谱的一件事情,但事实就是,大明各部寺的衙门,很缺公文用纸!

  不仅各部寺衙门缺纸,一开始国子监也缺,甚至需要把课本重复利用,双面印刷。

  而除此之外,急递铺的铺卒赚外快的手段,就是偷偷裁公文纸卖钱……

  这便是因为,元末战乱对社会生产力破坏严重,而跟宋元相比,大明的造纸业是严重萎缩的,尤其是在质地要求比较高的公文用纸上,产量更是捉急。

  除此之外,自然是因为采购制度导致没人愿意给官府供应纸张了。

  “公文用纸的采购,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朱高燧解释道:“凡本衙门合用奏启本、案验、行移、簿籍、囚人写招服辩,一应纸劄,山西部掌行。每季会计合用奏启本等纸各若干,估计合用钞若干,本部明立文案开付湖广部,于赃罚钞内照数关支,差官前去街市及客商贩卖去处,照依时价两平收买,数足到部,堂上官用印封鈴,责付库子收领在库,听候各部将各季用纸数目呈堂,判送湖广部立案,照数关支。候至季终,销用尽绝,各部开称为某事用过某色纸若干,逐一开赴本部,将各部花销纸数查理明白,将来付附卷。其余季分,如前施行。”

  姜星火听后点了点头,说白了便是刑部的山西部负责跟其他各部寺对接,收集所需纸张的品类和总量,然后在湖广部那里登记,再从没收来的赃罚钞那里支出购买。

  而大明对于公文纸的采购管理流程,一开始是按季度,各部门把自己预计的用纸需求报给刑部,然后刑部去统一采购,属于是量入为出的管理办法,是在刻意控制公文纸张的使用量……当然了,控制是不可能控制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控制,官员又多,踢皮球又来回个没完,公文纸不够用怎么行?

  所以就只能买买买了。

  但是刑部不乐意啊,因为“纸劄”的全部花费,都来自于刑部的赃罚钞,也就是没收的钱,属于刑部自己的小金库。

  而采购的过程,就是“凡合用纸劄,于刑部官收赃罚钞内开支,差官一员,照依按月时估价值,两平收买”,所谓的时估,也就是按当时的价格估算,算是采购标准,这个是从朝廷中枢到地方,但凡涉及到物品采购,都要这么弄得。

  而根据解缙刚刚重编的《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可以得知,在大明开国的时候,时估比较离谱,是三日一次,由于经常刚刚估算完价格,价格又开始变动,易出错,而且会导致相关官员担责任,所以在强烈请求下,考虑到这个制度确实不太合理,从洪武四年开始,改为每个月估一次价格。

  但这个时估制度,里面猫腻很多。

  除了之前姜星火通过对运粮河畔小镇的实地调查发现的,南京城内各部寺衙门,会用手中的各种物资的采购权敲诈勒索商贩的这种白嫖方式,即便是需要长期采购的物品,在价格方面,也往往是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因为时估制度规定,价格是由该行业的商人提供的,而且一旦确定,一个月内采购价就锁定了。

  刑部就会公然压低采购价,让公文纸的供应商无利可图,甚至是倒赔给刑部钱,然后再从纸张的运输、折损、实际采购数与账面采购数等地方上下其手,借此节省赃罚钞,甚至额外牟利。

  姜星火敏锐地发现,这似乎是一个可以利用并作为引子的事件。

  正如洪武四大案里的“郭桓案”一样,一开始,案件的起因很简单,是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包括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私吞浙西的秋粮、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

  说实话,这都是咱大明士绅文官的基本操作而已,没啥可惊讶的。

  但倒霉就倒霉在,郭桓就成为了撞到老朱枪口上的那个人,成了这个扩大事态的引子。

  很快“郭桓案”就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史书记载“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为了追赃粮,引起了整个大明的巨大动荡。

  而如今,姜星火不管是为了回收朝廷中枢各部寺的采购权,还是从重从肃地京察,都需要有一个发作的引子,来主动发起新一轮的庙堂洗牌。

  “所以,这个消息对国师究竟有没有用?”

  朱高燧盯着姜星火看。

  姜星火当然明白朱高燧的意思,这种帮助并非是白拿的,而是在变相地催促自己,海外封藩的事情,要多上点心。

  虽然有句话叫“旁观者清”,但实际上,身处大明庙堂权力斗争这个巨大旋涡正中心的朱高燧,有时候比谁都清楚,储君之争的可怕。

  以前他是没得选,现在既然有一条能离开大明,搞自己独立王国的逍遥王爷的道路,干嘛不走呢?

  “有用,但有效期有点短,不知道够不够用。”姜星火笑着回答道。

  这是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回答,看起来是是回答朱高燧,实际上却是提问。

  也就是问,大明的战略重心,什么时候向北方转移。

  是的,问的是什么时候,而不是要不要。

  如今安南事了,留给他在南方处理千头万绪的事情的时间其实不多了。

  因为接下来的时间里,大明的战略重心必然会转回北方。

  第一个原因,当然是南京城附近的二十几万燕军主力,已经有两年多没有回家了,妻儿老小都在北方的士卒们忍耐程度已经来到了极限……别说什么把家属都搬过来,真要都搬过来,那整个北直隶怕是就空了。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气候,北方军队本就不耐酷暑,在南方待了两年,许多人已经濒临崩溃,如果过完冬还不让他们回去,再让他们待一年,怕是兵变都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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