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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 第 1030 页

  蔡卞立刻答道:“因为法是源于共识。”

  “说得非常对。”

  张斐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因为法是源于共识,如果你要修法,你也必须基于共识。也许某个被告,在一件案子中,因为条例的规定,而受到不公的待遇,但如果这只是个例,是无法动摇整条律例,最多也只能以德出罪。

  因为法是基于共识,如果因为一个人的不公,去破坏这个共识,可能就会有更多人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身为主审官,不应该因某一个案例,就去轻易质疑整条律例,因为个人主观感受与人们的共识,是可能出现偏差的,只有当此类案件出现群发效应时,那就必须考虑到这条律例的适用性。

  而这就是立法的原则之一,将来如果你们有机会参与立法,就一定要考虑这一点。”

  大家听得是频频点头,不仅仅是学生,在场所有人,心里对法制之法的印象也变得更加深刻。

  尤其是这个“共识”。

  这也是张斐第一回用法制之法的理念,去解释立法原则。

  苏辙突然又问道:“既然不能轻易的调换里面的水,那能不能在里面添加油盐酱醋?”

  你们在讨论什么?

  做菜吗?

  大家对于苏辙这个问题,感到莫名其妙。

  但张斐是心如明镜,摇头笑道:“最好是不要。”

  最好不要?

  那不就是可以么?

  这怎么行?

  大家又是疑惑地看着张斐。

  苏辙道:“可是张庭长就经常往里面添加油盐酱醋,改变其中滋味。”

  张斐笑道:“苏检察长指的是,我对律例给出的原则和解释吧?”

  苏辙点点头道:“正是。”

  “这是一个好问题。”

  张斐笑着点点头,“我也知道,很多人对于这一点感到非常不满。首先,当然不能随便添加油盐酱醋,去改变其中味道,所以朝廷对此是非常谨慎的,普天之下,唯有我这个大庭长有此权力,而原因就是我发表了法制之法的理念,河中府的皇庭,也是基于这个理念建立起来的。

  其次,这些原则和解释,也是必须经过审刑院、检察院、刑部、大理寺的审核,才能够写入《宋刑统》,我并没有言出法随的权力。

  最后,一旦这些解释和原则成为成文律例,我也必须要遵守,严格执行,不得再更改,因为所有的解释和原则,都将束于此瓶中,虽然它的味道有些变化,它的形状是没有发生变化的。”

  说着,他看向苏辙,“苏检察长还有其它问题吗?”

  苏辙笑道:“多谢张庭长解惑。”

  “不谢。”

  张斐微笑地点点头,又拿起那个瓶子来,“你们认为这瓶子是透明的好,还是不透明的好?”

  这个问题,又把大家给问懵了过去。

  吕公孺、范镇他们也是面面相觑。

  透明是什么,不透明又是什么。

  你到底在问什么?

  四小金刚虽然也有些不能理解,但他们都已经习惯了。

  张斐等得片刻,又看向后面的士大夫,见他们也是一头雾水,他沉吟少许,又问道:“如果这个瓶子不透明,只有装水的人知道,这是什么律法思想。”

  蔡卞突然眼中一亮,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不错!”

  张斐欣慰地点点头,又问道:“那你们现在认为,是透明好,还是不透明好?”

  “当然透明好。”

  上官均突然道。

  张斐问道:“为什么?”

  上官均道:“其实在春秋之时,子产《铸刑书》就已经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主张,之后代代有成文法书,并且更加详细,自然是透明的好,否则的话,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叶祖恰却质疑道:“此言差矣,虽有成文法书,但其中诸多条例是模糊不清的,如律例中的‘谓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是既没有明确犯罪行为,又未明确惩罚。这不还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张斐又看向叶祖恰,“叶祖恰,那你怎么看这个透明问题?”

  叶祖恰道:“我认为这个主张并没有错,而在唐律中对此也有详细的解释,触类弘多,金科玉条,包罗难尽。若无此条律例,很多不当行为就不能判对方有罪,比如说那些泼皮无赖,去刁难店家,他一不打人,二不偷盗,就是门前胡搅蛮缠,你就没有办法判他有罪。”

  上官均立刻道:“但这也有可能,导致主审官借用这条律法,徇私枉法,以公谋私,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主审官说了算。”

  叶祖恰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到底律例是无法包罗所有的犯罪行为,若由主审官来临时定罪,岂不是破瓶取水,这有违法制之法的共识。”

  上官均道:“但是从最初的不公布律法,到如今有成文的律例,并且解释的愈发详细,这是一种进步,而非是一种退步,自然是透明的好。”

  这四小金刚都是天赋极高,他跟在张斐身边这么久,对于许多问题,已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们二人的争论,也引发了在场所有人的思考。

  但是思考来,思考去,也没有答案,觉得两人说得都很有道理。

  渐渐的,大家的目光,都看向张斐,就连叶祖恰和上官均都停止了争论。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其实你们二人说得都有道理,而且你们二人的论点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都认为透明的好,只是没法做到而已,现实也不允许。但是我们得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对不对?”

  大家齐齐点点头。

  张斐又举起那个瓶子,“你们能不能看到这里面的水?”

  大家摇摇头。

  张斐又问道:“那你们能不能看到这个瓶子?”

  大家齐齐点头。

  张斐道:“方才我们已经说明,是得以水为主,还是以瓶为主?”

  “瓶。”

  “而瓶代表着什么?”

  “法制之法。”

  “不错,所以法制之法的一大关键,就是让大家都能看清楚这个瓶子。”

  张斐道:“这就是为什么,皇庭一直追求公开审判,即便冷得是笔都拿不起,就是为了让大家看到这个瓶子,这公理自在人心,故此在众目睽睽之下,是能够弥补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一些弊端。”

  这一番话也赢得范镇、苏辙、吕公孺的点头认同。

  简单来说,就是用透明的制度,去弥补不透明的法律。

  其实作为来自千年后的律师,当然是希望杜绝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现象,这是大部分法律界人士所追求的,但往往抛开现实去谈理想,那等于就是在耍流氓。

  你认为的好不一定适合大家,而你认为的坏也许非常适合大家。

  在律法界,这个人理想是不能凌驾共识之上,而共识往往又是基于现实的需求。

  张斐是律师出身,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说来也讽刺,他现在的那些家国天下的理想,多半还是被许芷倩所感染,他以前的理想就只是胜诉和赚钱,非常肤浅。

  他虽然也不喜欢什么“不应得为”等口袋罪,但他也不赞成去废除这些口袋罪。

  因为只要你敢废除,那街上的泼皮无赖,必将会与日俱增,而皇庭所有的精力都会放在这上面,说不定还处理不好。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是有它的道理和价值所在,尤其是在一个司法欠缺的时代。

  “所以,这堂课的内容,就是要让你们记住这个瓶子。”

  说着,张斐又偏头看向李四。

  只见李四立刻领着三个仆人来到课堂上,只见他们人手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与张斐手中一模一样的小瓶子。

  张斐笑道:“今日是老师第一天跟他们上课,所以也为你们准备了一份小礼物,就是这个宝瓶,一人一个,放在自己案前,用来时刻提醒着自己。”

  这份礼物,可真是非常别致啊!

  但也是一个大惊喜。

  学生们齐声道:“多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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