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北宋大法官 - 第 605 页

  “按理来说应该是如此。”张斐点点头,又道:“再说回方才汉朝那个经典案例,那田主希望用一头牛来抵偿,可当时人们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上官均答道道:“人们认为践踏庄稼已经是重罪,他们已经要接受刑罚,不应让他赔偿。”

  “有没有道理?”张斐问道。

  上官均不做声。

  “当然是有道理的,如果践踏庄稼是死罪,你都将我给杀了,还要我赔偿,这确实过分啊。”

  张斐道:“你们如果翻阅过类似的案例,你们就会发现,虽然自古以来,就没有什么赔偿条例,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思想,你们可知道?”

  大家面面相觑。

  张斐摇摇头道:“你看看,你们都是在读死书,书本上不写出来,你们就不知道。”

  有吗?赵顼回忆了一下,也没有什么头绪,于是左右看了看,“诸位可知?”

  许遵就答道:“是偿不罚,罚而不偿。”

  “不错,正是偿而不罚,罚而不偿。”

  张斐点点头,又道:“你们回去再仔细看看,在许多案件中,赔偿了,就不用惩罚,惩罚了,那就不用赔偿。可基于法制之法,是既然要兼顾国家君主利益,要受到惩罚,但同时又要兼顾个人利益,要赔偿个人损失。这是不是过分了?”

  大家点点头。

  张斐又问道:“又该怎么办?”

  上官均道:“可以……可以减轻刑罚。”

  张斐笑问道:“为什么不减轻赔偿?我们方才说得很明确,要以君主国家利益为先。”

  “呃……”

  上官均当即懵了。

  其他学生也是非常困惑。

  好像又不能减轻赔偿。

  张斐道:“如果只有刑罚,而不没有赔偿,只是维护什么?”

  “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如果只有赔偿,而没有刑罚呢?”

  “个人利益。”

  “啊?”

  张斐笑问道:“国家让他赔偿给受害者的损失,这里面就不包含国家利益?”

  “包……包含。”

  “当然包含啊!”

  张斐道:“国家为受害者填补损失,当然也是在维护国家利益,故此减得一定是刑罚,而不是赔偿。因为减少赔偿,会造成个人利益的缺失,国家利益又包含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得到缺失。而减少一些刑罚,国家利益并没有缺失,可能还有所增,因为得到了受害者的感激和认同。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小偷入室之后,发现这屋主比自己都可怜,于是就放弃了,但出门又被抓住了,就此案来说,他没有偷东西,屋主也没有损失,赔偿无从谈起,只会面临刑罚,基于我们之前所言,这个惩罚是不是要加重呢?”

  大家一致摇摇头。

  张斐笑问道:“为什么?”

  上官均就道:“因为道理上说不过去,他都没有偷东西,也没有伤害他人。”

  张斐点点头道:“法制之法强调的是正当权益,何谓正当,就是公平和正义,这个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再说回汉朝这个案件,践踏庄稼是重罪,这民以食为天,故此维护庄稼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在此案中,那农夫的牛是无意中践踏了庄稼,这其中有没有侵害国家和君主的利益?”

  蔡卞道:“这得看律例是如何规定的?”

  张斐问道:“你说该如何规定?”

  蔡卞道:“这得看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若是无意的,就应该轻判。”

  张斐突然翻了翻小本子,“秦朝规定,或盗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何论?赀繇三旬。就是说,你盗采他人桑叶,哪怕不值一钱,也得服徭役一个月。

  假如有人故意采摘了一片桑叶,然后判他服徭役一个月,在法家之法中,这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基于法制之法,这是不是对的?”

  大家又一致摇摇头。

  张斐问道:“为什么?”

  却又无人答的上来。

  张斐道:“没有头绪的时候,就想想法制之法的理念。”

  大家想了想,还是没有头绪。

  富弼突然答道:“个人权益。”

  张斐问道:“富公此话怎讲?”

  富弼先是笑了笑,然后才答道:“盗窃者亦有个人的正当权益。”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张斐点点头,“捍卫个人正当权益,是没有明确区分这个人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也就是说,法制之法的两边是平等的,加害者也有个人权益。

  我又没有入室,我只是在树上采摘了一片叶子,虽然我是故意的,但这会国家造成多大的伤害吗?可是国家却要判我一个月徭役,这算不算是国家侵犯我个人的正当权益?

  如果是我,我肯定会想,你就是找个理由,让我给国家免费干活呗。如果刑罚都这么定的话,必然是会出现暴政的,王大学士根本不需要针对差役法变法,只要将汴河大街修窄一点,边上放上几亩田地,天天就抓人服役,全都是免费的,且有法可依。”

  司马光、吕公著他们是频频点头,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是油然而生。

  他们的思维还是传统的统治思维,在重典还是轻刑上面,其实都是针对统治。

  没有想过从个人利益去反推。

  但法制之法就给出一个答案,重典是一定会衍生出暴政来,直接一杆子捅到底。

  张斐又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都充分说明国家君主利益和个人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之前就说过,法家之法是采取最简单的手段,法制之法相对而言,就是比较难的。因为你首先要区分个人利益和国家君主利益,同时在许多重合的部分,比如盗窃一片桑叶,也是盗窃,到底是划在哪边。你们就得想清楚,是属国家利益,还是个人利益,亦或者都算。”

 

 

第三百六十五章 欠债还钱

  “原来如此……!”

  富弼似有所悟地点点头,嘴里也是喃喃自语着。

  其实他之前就已经悟道,宋刑统是有别于法制之法的,那么以法制之法来立法,该怎么立?

  这个一直困惑着他。

  因为有一个无法说出口的矛盾,就是皇帝利益是来源于百姓。

  如果强调个人利益,必然是会伤及到皇帝的利益。

  二者又是对立的,这个问题似乎无解。

  张斐给出的方案,就是要将君主、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区分开来。

  怎么区分?

  张斐没有明确说,但给出一些思路,首先,就是根据案情是触及到国家、君主利益面大,还是个人利益面大。

  其次,以情节的轻重来区分,偷一片桑叶跟到你家偷一贯钱,同是盗窃,但前者要划到个人层面,而后者划到国家层面。

  可是,情节轻重,刑罚不一,这也是自古有之,哪怕就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偷一片桑叶比上你家偷窃,肯定要判得轻。

  但是基于法制之法,只要划到个人层面,官府就应该以个人利益得失为主,官府不在受害者之列,是否还要用到刑罚呢?引导出来的答案是以赔偿为主。

  这显然是要难得多啊!

  法家就是要以暴制暴,简单粗暴,你不服,我就揍你,可话又说回来,你不揍他,他怎么会服你?

  这真是越想越难啊。

  蔡卞就问道:“老师,若依此论,许多案件,就当以赔偿为主,可如何判定赔偿?此法若不严格规定,只怕会给贪官污吏留下可趁之机。”

  富弼听得是连连点头。

  说得好啊!

手机版|搜书书小说论坛

GMT+8, 2024-6-9 20:29 , Processed in 0.048627 second(s), 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