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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的故事2 - 第 10 页

5

 

那次之后,林所通过朋友联系了武汉的一家自愿戒毒医院。虽然这家医院的戒毒价格相当于培训班半年的利润,但林所还是毫不犹豫地将赵晴送了进去:一是在他和赵晴看来,公安机关免费的强制隔离戒毒如同蹲监狱一般,让人没有人身自由;二是他不想让赵晴继续在公安机关的违法人员档案上留下记录。

 

“自愿戒毒”的时间为半年,那年春节,林所对双方父母谎称两人要前往外省做招生宣传,不能回家过节,瞒过了家人。

 

2006年5月,赵晴终于结束了全部治疗。在离开自愿戒毒医院之前,林所专门找到主治医生,询问以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主治医师建议切断赵晴与本地毒友圈的联系,那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戒毒效果”。

 

林所几经考虑,决定带赵晴回老家,这样才能让赵晴彻底远离武汉的朋友圈,借此切断她和毒品的联系——他觉得当初赵晴是为了他辞去了老家的教职,这次他也必须陪赵晴回去。

 

培训班盘了出去,林所拿到了30万的分红,他把20万交给了赵晴的父母,说是两人一起赚的,赵晴父母用这笔钱买了一套商品房,说留给二人结婚用。林所用剩下的10万来块在本地租了一间门面,重新开起了培训班——直到那个时候,他依旧没有把赵晴吸毒的事情告诉双方父母,也没有将婚期推迟。

 

两人又开始了新的创业,但由于本市没有艺术类高校,已有的几所高中里零星的几个艺术生也都有固定的培训渠道,林所的培训班门可罗雀。

 

“你那时候真打算跟赵晴结婚?”我问林所。

 

他想了半天,说那时还是觉得没什么。“人都会犯错,改了就好,如果赵晴之后不再碰毒品了,自己权当以前的事情从没发生过。”

 

不过,结局又一次让林所失望了。

 

2006年9月,就在双方家属筹备订婚宴的关口,赵晴却再一次因吸食毒品被本地警方抓获。警方查到了之前赵晴在武汉因吸食毒品被拘留的记录,将赵晴按照“吸食毒品严重成瘾”送去了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期为两年。

 

“不是已经回来了吗?按说脱离了以前毒友的圈子,不该复吸啊?”我问林所。

 

林所说,后来他一直在后悔两件事:一是那次在储物间发现赵晴吸毒后没有报警,也就没有查出赵晴的毒品从何而来;二是本市离武汉太近了,赵晴还是被毒友们找上了门。

 

“那些人像狗皮膏药一样,只要知道你有钱吸毒,就会死缠着你,他们整日除了吸毒也做不了别的事情,自然没什么收入,遇到瘾上来,当然能从武汉跑来找你。”林所恨恨地说。

 

随着赵晴被“强戒”,她在武汉的前科也瞒不住了。得知真相后,林所父母要求两人立刻分手,赵晴父母则打上门来,说都是林所害了女儿,双方家庭一夜之间反目成仇。

 

6

 

培训班老师涉毒,家长更不敢把孩子送来这里了。赵晴被抓后不久,林所的培训班便关门大吉,林所拿着剩下为数不多的钱,重新回到了待业青年的日子。

 

令林所没想到的是,虽然赵晴已经被送去了“强戒”,但之前她在武汉的那些毒友们,竟三三两两地找到了他——有人打电话打听赵晴的去向,有人自称是赵晴以前的闺蜜,套了半天近乎,不外乎都是找林所借钱;还有人说赵晴以前借了自己的钱,让林所还钱;甚至有毒贩直接找到了林所,说赵晴找他“拿货”没给钱,让林所替赵晴付账。

 

林所只得报警,警察虽然抓了人,但也对林所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还把林所也带去派出所做了尿检,确认他不吸毒后才允许他离开。

 

林所没有离开,而是把赵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给他做尿检的警察,想问问看赵晴到底还有没有戒毒希望,自己和赵晴还有没有在一起的可能。

 

那天,他拉着警察谈了整整一个下午,警察告诉他,一日吸毒终生戒毒,赵晴不是个例,要想戒毒,需要走的路的确很长。民警劝他好好斟酌一下与赵晴之间的事情,虽然没有点破,但林所自己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林所说自己仍然想帮赵晴戒毒,问警察有没有什么稳妥的办法。警察可能是开玩笑,也可能是出于对林所当时执拗想法的无奈,说了一句:“那你来当警察吧,当了警察就有办法了。”

 

林所当真了。

 

2007年6月,经过一年准备,林所通过省考进入了本市公安队伍。公安局本来从他的音乐专业考虑,安排他在政治部宣传部门任职,他却主动要求去了派出所。一年前给他做尿检的那位警察老赵,后来成了他的师父。

 

“2008年赵晴结束‘强戒’离开监所的时候,我陪林所去武汉接的她,那天他们两个人在戒毒所门口抱头痛哭……”老赵说道。

 

林所心中始终惭愧,如果不是当年他与赵晴在武汉创业,如果不是他拍板招了刘姐,如果他平日里对赵晴的关注更多一些,或许赵晴就不会变成后来这个样子。但林所能做的,也只是用警察身份盯紧了赵晴,尽量帮助她摆脱毒品的纠缠和控制,尽快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7

 

林所当了三年社区民警,两次被市局评为“优秀民警”。他帮助吸毒人员戒毒的故事,也曾被市里的媒体报道过。

 

上任伊始,林所在全国吸毒人员信息网上查询了本辖区内所有涉毒人员的资料,然后对所有在册吸毒人员一一家访,找不到人的便找他们家属,希望家属能配合工作。

 

他自费印了很多禁毒宣传资料在社区分发,顶着别人的白眼,给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介绍工作。有时,他甚至会买一些米面,去那些揭不开锅的吸毒人员家里做工作、讲道理,甚至还会给那些浑身是病的“老毒么子”送药。

 

别人办一起吸毒案件只需半天,他却需要很久。“现在回忆起来,感觉自己那时的想法有些幼稚。”林所那时坚信“打击只是办法不是结果”,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挽救那些吸毒人员,哪怕是长期吸毒人员。

 

上级表扬他的做法,但同事们私下里说起林所的作为,都只是笑笑。师父老赵大概明白他的心思——赵晴的家就在他的管区里,他当社区民警的第二年,就帮赵晴在临街的地方租了一间小门面房,开了一家文具店。

 

林所那时还没结婚,巡逻经过小店时,都会进去看一眼。有时下班后,还会和赵晴一起去超市购物。

 

老赵说那时他很不放心,虽然林所和赵晴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赵晴毕竟是有吸毒前科的人员,而林所的身份是警察,他担心林所还和赵晴搅在一起,难免会招来麻烦。

 

后来我问林所,那时是否仍然还有和赵晴继续在一起的念头。林所叹了口气,点头说有,他计划着,只要赵晴有三四年不再碰毒品,他就跟赵晴结婚。

 

赵晴也告诉他说,自己结束“强戒”之后,已经彻底与以前的毒友们划清了界限,不但更换了手机号码,连QQ号码都不再用了。

 

林所父母明确告诉儿子,坚决不会让赵晴过门;赵晴父母则将女儿吸毒的责任全都归在林所头上,骂他是赵家的“丧门星”;甚至公安局同事们也都说,林所这是在“玩火”。

 

但林所依旧心怀希望,我行我素。那年他29岁,说,三四年,自己等得起。

 

但赵晴终究没让他等三四年。2009年3月,赵晴第二次被送强制隔离戒毒。

 

抓住赵晴的不是本市警方,而是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他们在一次专项行动中,将和朋友在KTV包房里正烫吸冰毒的赵晴抓获。经讯问,赵晴在第一次“强戒”后,已经不止一次吸食毒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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