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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妖孽⊙1-10卷,帝国锋烟469章 - 第 979 页

虽然二人腰中悬着剑,但那不是对付平民百姓的,更不是对付小寡妇的,而且这小寡妇还能煮出重甲骑兵人人爱吃的羊肉。

 

在楚国呆了一年,现在已经开始吃那里的鱼米,让吃惯了锅盔和羊肉的老秦人实在不习惯。

 

“不要追我,我的赞美是真心的,我曾经半夜敲门,让呆在深闺中的女人跟我在墙角幽会,我也曾经在富豪人家,亲吻人家的婢女,最让人怀念的是楚国的一个小寡妇,她还带着吃奶的孩子,为了瞻仰本将军的风采,竟然把孩子扔在了一边,她上半身扶着墙,下半身在我怀里,我也曾......”

 

铁幕健步如飞,喘着粗气继续的出口成脏,脸上写满了羡慕嫉妒恨的铁殇拉着铁幕快速的奔跑,一遍马匹如潮:“我们将军勇冠三军,我们将军智谋超群,我们将军杀人如麻,我们将军一夜七次,每次都可以坚持半盏茶的时间。”

 

肥硕的妇人气坏了,手中的擀面杖呜的一声就飞了出去,正中铁幕带着战盔的脑袋上,哐当一声,铁幕脸色都变了,扭头大叫:“我喜欢寡妇有错吗!”

 

站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大声的回应:“没错,叶二娘就是一个令人痴迷的女人,她的一笑倾国倾城,风,情万种,我们支持将军. .”

 

叶二娘被众人夸的老脸通红,就像是煮熟的羊肉一般的肥美,向着铁幕飘了个媚眼:“将军既然喜欢我,为什么晚上不来,非等我煮羊肉的时候才来赞美。”

 

“哇哇”一声,铁殇就吐了,抹去嘴角的污渍,马上接着赞美:“我们将军曾经率领三千重甲冲垮了项燕的五万大军,就连大秦之王也是亲口称赞将军勇冠三军。”

 

“呃。”铁幕一巴掌抽在了铁殇的头盔上,不顾地上的尘土,跪倒在地:“侍卫将军铁幕,铁殇参见主母。”

 

瑶姬一行人勒住千里明驼,冷冷的看着铁幕和铁殇,绝美的面孔带着冷傲:“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

 

“回禀主母,我和铁殇是给大军采购肉食,顺便在这里等待主母归来,谁知道一等十几天,才见到主母。”铁幕偷眼看了一眼瑶姬,身后十几匹千里明驼上坐着十几个冷峻的小姑娘,全都是楼兰的美女。人人明眸皓齿,充满了异域风,情。

 

瑶姬就像是站在鸡群中的凤凰,那种高贵典雅,让人不寒而栗。美眸冷冷的看了二人一眼:“公子有没有消息。”

 

铁幕笑道:“这次攻打墨家机关城,月神和小黎姑娘统领了聚散流沙和湖光夜空麾下的两千玄甲铁骑,足以荡平机关城,这次公子鹰隼传信,就是为了出征辽境。

 

两万玄甲加上三千重甲,在加上主母的统领,足以扫平辽境燕王喜的十万轻骑军。”

 

“将军,你们要走了。”几个乡村老者走了过来,他们并不厌恶大秦驻兵这里,虽然从来就没走出过小镇,但是过往的客商总是将最新的消息传来,对于这支神奇的军队已经是如雷贯耳。

 

而且大秦的军队对黎民百姓秋毫无犯,比起原先的燕国军队强上百倍。现在的燕人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秦人,真正的秦人。。

 

第四十二章白羽飞寒

 

瑶姬看了一眼几个老者,点头而笑,那一瞬间绽放出来的美丽,让所有全都呆如木鸡,声音就像是银铃飞瀑,悦耳动听:“老人家,我这两个属下给你们添麻烦了。”

 

几个老者慌忙跪倒在地,连忙摇头:“启禀夫人,铁幕和铁殇将军吃饭给钱,从来就没拿过百姓家的一草一木,和叶二娘开玩笑是因为经常到叶二娘那儿采购羊肉,熟悉了而已。”

 

叶二娘眼泪汪汪的看着铁幕:“将军你真的要走了吧!”

 

铁幕也是黯然一叹:“燕王喜贼心不死,勾结东胡作乱中原,我们奉命讨伐叛逆,二娘啊,你不用想我,将军百战死,说不定我这一去就回不来了。”

 

叶二娘刚想再说,就见瑶姬已经勒转千里明驼:“带我去军营。”

 

瑶姬是将闾的玄门护法,和将闾有一种若有若无的心灵联系,就连小黎的情况也能觉察一二,只不过离的太远,这种感觉很模糊。但是将闾心中的急切,还是能够感觉的出来。

 

三千重甲携带的全是野战装备,收拾起来很容易,统帅归来,没用一个时辰就已经开拔,在如雷的马蹄声中,绝尘而去。

 

墨家机关城大厅。

 

白凤离开的背影绝尘而孤傲,那种冷漠中带出来的鄙夷,让高渐离刺痛在心。

 

而漫步走过来的隐蝠,脸上那种瘆人的怪笑,更让众人恶寒,大铁锤上前一步,冷声道:“你的对手是我。”

 

“隐蝠退下,这是他和白凤之间的战斗。”卫庄冷冷的看着盖聂,目无表情的道。

 

“和儒家并成为两大显宗的墨家,看来也不过如此。”红莲俏脸露出讥讽的笑意,虽然一如既往的妖媚,但是语气中的鄙夷谁都听的出来。

 

高渐离咬紧牙关,拄着水寒剑缓慢的站了起来,手腕一番,水寒剑带着一股逼人的寒气刺向白凤的脊背。

 

白凤身体就像是羽毛一样的飘起,身体凌空旋转,一脚踢在了小高英俊的脸上。

 

猩红的鲜血在嘴角流淌,小高感觉到嘴里一股腥咸,怨毒的看着白凤:“易水寒的攻击是全方位的,为什么你能躲开。”

 

白凤身边环绕这一股令人胆寒的杀气,作为一个杀手,他最讨厌的就是被人从身后偷袭,两只比女人还细嫩的手轻轻一抬,两片薄薄的利刃就贴在他手掌上,带着森寒的煞气。

 

这就是白凤的兵器,羽刃,就像是羽毛一样的轻灵,但却犀利无匹,如果不是心中动了杀机,白凤从来不是用羽刃,这是当年墨鸦留给他的东西,珍贵无比。

 

刚才的偷袭极快无比,谁也不会想过,重伤不能起身的高渐离,还有能力挥出这一剑:“你怎么发现的。”

 

白凤英俊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笑,除了嘲笑人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这样的笑容:“羽毛很轻柔,总是随风飘舞,但是它却可以知道分的流向,通过它,我能看见你最弱的地方,刚才确实有点出乎意外,从来就没想过,堂堂的墨家大统领,也会想江湖小贼一样的偷袭。

 

但是易水寒的剑气没有丝毫的破绽,但是暴风中最平静的地方,就是风的源头,在万里高空中把握风的方向,乃是我的天赋。

 

用这种手段对付可以御风的我,本来就是你最大的失策,不得不告诉你,水寒剑是完美的,但是你的剑术不是一般的弱。”

 

“噗。”高渐离鲜血狂喷,英俊的脸上突然出现了一道道的血痕。身体向后摔倒。

 

“公子曾经告诉我,践踏一个人,就要践踏他最骄傲的地方。你赖以成名的易水寒,只不过偷学的荆轲的惊天十八剑,而这种剑术,不管是在盖聂眼中,还是卫庄眼中都是垃圾。”白凤毫不吝啬的在高渐离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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