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我真是大昏君 - 第 880 页

基于这样的判断,皇帝便想着让大明海军作一只黄雀。螳螂捕蝉,黄雀落后。在荷兰人败退时予以截杀,而不是先行出头,替葡萄牙挡这一刀。

 

对于葡萄牙人,皇帝是雇佣聘请了炮师和船匠,还从澳门炮厂买了不少炮。但这就是交易,对于澳门,他是肯定要收归大明政府直接管理的。

 

所以,让荷兰人和葡萄牙人先干一仗,都损失点力量,他的后续计划还会更顺利。

 

“要打就来狠的,让荷兰红毛鬼一船一人都回不去。”皇帝这样想着,刷刷点点写着。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皇帝要调动东海南海两大舰队,光是大中型战舰就有两三百艘,还就不信了,收拾不了几个红毛鬼。

 

首战必胜,打出新设海军的信心。

 

皇帝知道这又要花费不少的钱财和物资了,但这些投入是必须的。与西夷开战,主要就是靠海军,没有实战,海军装备再好,也不能称霸南海。

 

只要把皇帝的意旨传达到海军,具体的战术打法就不是他能够运筹帷幄的了。

 

在哪里设战场,如何隐蔽舰船,如何通讯联络,出击的时机等等,自然有前线的将领商议确定。

 

除此之外,皇帝还要动用海商和镇抚司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掌握情报变化。

 

荷兰人——皇帝停下了笔,眼中射出寒光。

 

第三百七十四章 无题

 

将荷兰红毛鬼作为大明海军首战的敌人,皇帝已作决定,自然也是作了反复的权衡。

 

目前在南洋,大明的主要对手就是吕宋的西班牙人,以及巴达维亚的荷兰人。至于英国佬,才刚刚进入亚洲,势力不大,不可能轻易对大明挑衅。

 

若是按仇恨程度,皇帝应该首选西班牙人。毕竟,屠杀华侨华人的血债,他一直耿耿于怀。

 

可要从大战略上考虑,第一刀砍向荷兰人,也有着相当充分的理由。

 

哪怕只是在大明近海,并调动几乎大明所有的海军力量打这一仗,对于乘坐炮舰随意前来大明的西夷,也是一种震慑。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占了还就赖着不走,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不把欺软怕硬的西夷打痛,他们就不知道要按大明的规矩来。

 

眼看着王体乾拿起密奏匣子,就要按规派人急送,皇帝却突然想起了件事情,开口道:“王伴,先不急送出,朕还有密信。”

 

“是,皇爷。”王体乾放下密奏匣子,躬身退后。

 

皇帝重新拿起纸笔,又给沈有容写了封信。

 

在当时,领土、领海的概念并不是很被人看重。无人的岛屿或无主的地方很多,抢到谁手,也不能说就是谁的。谁强大,谁能稳固占领,才算是真属于谁。

 

但皇帝却深知,宣示主权的重要性。

 

哪怕有那么一段时间国力衰退,岛屿或地方被他人强抢,可保留下历史依据,还是有再抢回的可能。再不济,与他国吵架的底气也要足一些不是。

 

陆地上肯定暂时不需要什么界碑之类的,大明还要扩张呢,岂能固步自封?

 

可在海上,岛屿占一个是一个。所以,皇帝给沈有容,以及两广巡抚都去了旨意。

 

在南海巡视勘察,在无人或无主岛屿勒石竖旗,逐一命名,标记于图。同时,招募沿海渔民开发海岛,给予优惠政策,在主要航线的岛上设立灯塔……

 

至于什么无人或无主,凭借着海军的实力,能登陆上岸的小岛屿,离得大明不是特别远,还不是都能勒石竖旗。

 

尽管耗时费力,但这也是给子孙后代留下的宝贵遗产。如果有实力,再有依据,出现了领土、领海纠纷,也能够更好地解决。

 

写完密旨,皇帝才亲自封好,交给王体乾派人速送。

 

殿内只剩下了皇帝,再度安静下来。皇帝虽然布置完毕,可还微皱着眉头,摸着下巴在思索。

 

看来,对于海商总会的支持力度要加强了。允许他们招募退役官兵,现在看来还是不够。

 

皇帝知道要培养冒险开拓的精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授意海商总会仿照东印度公司的模式对外扩张,也是在摸索阶段,给予的支持力度有限。

 

即便是有限的支持,李旦和颜思齐等人也是惊喜异常,并迅速地付诸行动。

 

与历史有些巧合的是,李旦和颜思齐等人反复商议后选定的是加里曼丹岛的坤甸地区。

 

那里的土著酋长众多,势力却不大,也没有什么经商的精明头脑,稍微尝到点甜头,就对海商总会在那里建立的“中华四海”公司很是欢迎。

 

加里曼丹岛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矿,资源丰富,还有港湾可发展交通,皇帝对于李旦等人的选择也相当赞赏。

 

尽管现在西夷在亚洲的实力并不强大,对于“中华四海”公司基本上没有威胁。但皇帝既然已经把荷兰人作为打击目标,会不会招致报复,他也不敢确定。

 

即便荷兰人还没有占据更多地盘的实力,依然盘踞在爪哇岛的巴达维亚。

 

但加里曼丹岛的位置的重要性却凸显出来,经营得当的话,将成为大明海军进攻巴达维亚的中继基地。

手机版|搜书书小说论坛

GMT+8, 2024-5-29 15:06 , Processed in 0.055393 second(s), 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