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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的公文包穿越了更新至第六卷 - 第 132 页

  李强:“援兵呢?听说实验室召唤的援兵已经到位了,让我看看。”

  李强正说着,实验室副主任(实际是代主任)黄武汉从自己的办公室出来了,实验室里则出来三个年轻人。

  “李组长好。我叫王之江,从长春光机所增援来的。”

  “我叫邓锡铭,也是从长春光机所增援来的。”

  李强:“我不是让你们的头儿王大珩副所长也增援到这里来吗?”

  王之江:“王所长是来北京了,不过他人现在在北大。”

  李强:“哦,去北大找理论支持去了。”

  “不是,是给他办手续。”王之江指向站在一起的第三个年轻人。

  “是跑我的事去了,我叫蒋筑英,北大物理系56级,明年就要毕业了,王所长想要我明年毕业了去长春光机所工作以及读他的研究生,我同意了,所以他去北大跑手续去了。”蒋筑英回答道。

  李强:“嘶……早知道就不把王大珩给抓过来了,他来这儿反倒挖起你们实验室的墙脚了。来北京才一个多星期,就挖走一个。”

  蒋筑英:“不是不是,不是挖墙脚,就算预定了读他的研究生,我也肯定会把实验室现在这个项目做完才走。”

  ……

  “最近两年,世界各国在受激辐射光放大领域发展很快。我不知道美国那几个实验室现在是不是已经做出了第一个发光装置,可能已经做出来了,但正在走专利申请流程,因此暂时压下来了论文和媒体的消息。总之,黄武汉,我们要有紧迫感了。”

  李强对黄武汉说。

  受激辐射光放大实验室成立的时候,国外的最新成果是走到了查尔斯·汤斯和亚瑟·肖洛联合发表《光学微波激射器计算手稿》的阶段。在1958年和1959年,查尔斯·汤斯还在往前推进,尽管还没有做出一台完全体的激光器,但查尔斯·汤斯已经写出了专利文档,由贝尔实验室拿去走申请专利流程了。

  另一个竞争者,哥伦比亚大学的戈登·古尔德,是在1957年开始研究受激辐射光放大的。1959年,古尔德率先把“透过受激辐射产生的光放大”这一长串英文单词缩写为首字母组成的“新词”——Laser。在1959年4月,戈登·古尔德也提交了他的激光器的专利申请,后来古尔德和汤斯两人为“激光到底是谁发明的”打了28年的官司。

  现在国内能比较方便地查询到国外的学术论文,但正在走申请流程的专利文档还没法读到。但是不但李强,黄武汉自己也知道,这些先走一步的国外研究机构、实验室,已经快要做出激光器了。

  “李组长,受激辐射光放大的原子物理、量子方面的原理我们已经完全搞清楚了,光放大的机理我们也很熟悉,但是,我们虽然储备了足够的理论,但是要制造出发光装置来,光靠理论是不行的,所以上个月我才想你求援,要增加人手。”

  李强:“那时候你说,需要那种善于设计和使用精密机械的、年轻的技术人员,如果是在研究所和工厂研究室的,要平时就有顺手自制实验器材的记录;如果是在大学的学生或研究生,那就要动手能力很强、物理实验次次满分的尖子。现在找来的这三个人,都是按照这个要求找的。但其实,赵忠尧赵主任,他在物理实验器材方面就是一个超级高的高手。”

  黄武汉摊手:“可是赵老师实在是太忙了,你看他都把我从副主任拽成代主任了,他主要时间花在清华,那里他捐赠的电磁加速器、苏联援助的回旋加速器有许多科研项目要由他主持。”

  李强:“我看看你们这三个援军到位一周之后的进展怎么样。”

  ……

  在受激辐射光放大实验室,李强看到了他们的激光器雏形。这确实是个雏形,有一些特征像是标准的激光器,比如采纳了古尔德在1958年提出的“开放谐振”设计,拥有一个开放式谐振器。但射入光的光源指向性一直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个东西对精密度的要求太高了。

  射入一束普通光之后,如何在光线的射出口获得一束单一频率、单一相位、方向性高度集中的激光呢?最好是一摁开关,出光了;再摁一下开关,光灭了。

  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

  这看起来就是在设计一个实验装置。但这东西又不能仅凭手巧就全部搞定,它还要求实验装置的设计者深刻理解爱因斯坦提出的受激辐射光放大原理,此外还得了解加拿大科学家约瑟夫·韦伯在1951年提出的微波放大的原理、理解苏联去年由尼古拉·巴索夫和普罗霍罗夫提出的量子震荡和连续输出系统构想。

  在理解了这些衔接爱因斯坦理论与实际激光器的半理论半应用知识之后,才轮得到你亲自动手设计激光器。

  “我们觉得,以现在的工作进展,我们可以半年之内把这个东西做出来。这个东西……李组长你给他起名叫激光?”

  王之江问李强。

  李强:“戈登·古尔德把这个东西叫做Laser,其实是“透过受激辐射产生的光放大”的英文词组缩写。我们在翻译它的时候为采用哪些字想了很久,最后是钱学森拍板,我们还是不要用音译了,音译就成‘雷射’或者‘镭射’了,无论哪种翻译法,都不够贴切,尤其是很难让普通的中文读者望文生义理解什么是Laser。用激光就比较好,这是个意译的词,激光激光,透过受激辐射产生的光。……你们的这台激光器还差什么东西?”

  王之江:“差约瑟夫·韦伯的微波放大器,我们按他的论文的描述做出来的器件不能工作,不知道为什么。此外还差一些细碎零件不知道该如何设计。”

  李强:“我在这里提一个建议,要不你们就先拿这个半成品的东西,去国家专利局先把专利申请上。”

  黄武汉:“这,不太合规矩吧,我们这个装置并不能稳定地产生激光。”

  李强:“我猜,不,我几乎可以肯定,美国那些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在他们提交专利文档的时候,附带上去的肯定也不是完全版的机器。因此,我们抢先一步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就算不抢先一步,我们也不能落后太多,最多最多只能落后别人半步。”

  黄武汉:“……唉。可是咱们的激光器现在这个样子,太让人揪心了。”

  李强:“占位子最重要。中国和美国迟早是要打通专利隔阂,你承认我的;我承认你的。这个时候,我们手里也有一样的激光器设计专利,就可以叫做独立发明的雷同专利,可以拿到谈判桌上去谈条件。当然美国人在谈判的时候态度肯定很霸道,但如果我们连国内专利申请的记录都没有,那我们就没得谈判的筹码了,明白了吗?”

 

第十五章,中美大使级会谈居然成了

  1960年2月17日,日内瓦。中美大使级会谈第27轮。

  从1954年到现在,持续六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由于进展乏善可陈,甚至新闻媒体都不怎么关注了。头几次会谈时还有记者当狗仔队,钻来钻去拍几张照片,再从美国大使身边的人打听一点半点的小道消息。但后来报纸和电视台就不去跟这件事了。

  ——反正美国大使谈完后会在国会做一个简略报告:“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与中国驻某国大使举行了会谈,会谈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媒体现在都笑谈,说中美大使级会谈已经成了两国大使级外交官额外的年假小旅游。两国大使从所在国出发,到第三国举行持续3到4天的会谈,谈完再返回工作所在国,差不多刚好是一个星期。

  第27次会谈的双方参与者是中国驻法国大使黄震和美国驻西德大使盖曼。

  会议的主题仍然是台湾问题,这是中美之间唯一的重大矛盾,但就这一个矛盾导致过去10年中美的分歧根本无法调和。

  不是说中美两国在过去10年的态度一点没变,其实双方做了一些改变。到1959年底,美国的态度是:

  美国现在承认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具有五常级的国际影响力,但美国认为中华民国也是一个实质上的国家政权,美国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应当延续下去,并且会依据同盟条约,武装保卫台湾仍属于自由世界而不被中国吞并。

  中国的态度是:中国对台湾将主要采用和平统一的方针,在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维持现在的社会制度,但战争仍然是第二选择。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不可改变的,但和平统一的方式不可行时,中国即使采取其他手段,也要统一台湾。

  但是,在1960年1月,美国方面的态度再次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国会在冗长的嘴炮和辩论之后,出台了一个声明。虽然不是法案,但是这个声明里说,国会意识到改善与中国的关系符合中美两国的共同利益,尤其是在东亚和平稳定、降低印支半岛的战争威胁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美国国防部长托马斯·盖茨发声,说台湾的军事力量已经强到足够在台湾海峡抵御红色中国的海空进攻的程度,在台湾驻扎美国军队再不是必须的选择,即便没有美国驻军,台湾也可自保。至于美国与台湾的军事同盟,可通过美国在西太平洋其他军事基地的驻军来保证。

  盖茨的话字面上是在吹嘘经过美国整训后的国军已经强到大陆都打不过来了,但实际上他想说的是:可以尝试从台湾撤走美国军队,降低中国人的敌意。

  现在台湾的海空力量确实被美国“奶”起来了,拥有亚洲第一的驱逐舰队,驱逐舰+护航驱逐舰/护卫舰在台湾周边海域能维持一定的力量优势,而且美国已同意向国军提供一艘“克利夫兰”级轻巡洋舰,正在训练舰员。空军也大致相同,我方装备米格-17/歼-5的时候台湾把自己的战斗机全换成了F-86F;我方歼-6刚弄出来,台湾就拿到了F-104。

  甚至在1960年1月,还发生了121福建空战,在台湾那边称“121大捷”。

  121福建空战是常凯申对中国的“元旦社论”做出的反应。社论再次确定我方对台的第一原则是和平统一、首次提出“一国两制”,台湾可实施三民主义,这个统战手段让常凯申大为恐慌。他必须得搞一次军事行动,把岛内以及国民党内因为“元旦社论”而浮动的人心重新捆绑到“汉贼不两立”的战车上。

  在121空战之前,国军空军已经基本上退出了福建省上空空域,除了偷偷溜进去一两架侦察机,国军都只在台湾海峡飞行。1月21日这天,国军先是派出12架、接着是第二批次6架进入大陆,与解放军空军在福建上空爆发激烈空战。

  盖曼:“美方十分关注上个月在福建的空中交战,并且美方在空战发生之后再次强调并且严肃提醒了中华民国空军,让其以后不要进入福建上空作战。”

  对美国大使做出的辩解,黄震当然是不认可的:“美国在台湾驻军,驻扎先进的超音速战斗机,而且我方也了解到你们在台湾秘密驻扎了‘斗牛犬’核导弹,这一切都是对中国的武装侵略行为。美国的支持是海峡两岸军事对峙的由头,也是台海冲突的根源。”

  盖曼:“但美方对福建空战以及类似的作战从来未给予任何支持,且美方在一切场合都把美国的立场严肃告知了中华民国一方。此次福建空战既不是美方策划的,美方也不了解其中的过程细节,借这次中美沟通的渠道,我们也十分希望搞清楚战斗的过程,究竟是不是如中华民国空军所炫耀的那种战绩?”

  黄震呵呵笑了一声:“他们自己吹嘘打了32:0,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

  ——国军将121空战称为121大捷,宣称击落了32架解放军的战斗机,自己损失为零。这等牛皮吹得连台湾自己的报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转载中央社报道的小报小刊都得自己在上面加一笔:“此战绩乃空军所称”。

  几年以后,有好事的国军空军飞官去查了当时空军的作战纪录,发现档案里根本没有航空照相枪的底片,倒是记录了“空战中空军发射响尾蛇飞弹20枚”,外加各战机使用机炮点射开火12次。合着台军把每一枚发射出去的导弹当算做击落一架飞机,每次机炮开火也都算击落一架。

  解放军空军是最清楚战斗结果的,因为战场就在福建上空。国军的战绩当然是吹牛的,和真实战绩的差别是多了一个数字——实际上是2:0而不是32:0。

  但是,的确是2:0,用我们这边的话应该说是0:2,我方输了……

  于是福建的两个空军师长被叫到北京训了一顿,然后空军又被军委和总参批了一顿。而黄震也只是笑国军的战绩太离谱,他不能说出真实的战绩是多少来辟谣。

  “好吧,不管怎样,台湾海峡总体还是和平的,”盖曼换了个话题,“我们注意到在1959年全年,台湾海峡,包括中华民国所控制的金门妈祖,都未发生实质性的战斗。作为西太平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两方,我建议我们双方都在1960年做出更有和平诚意的措施:中方宣布不以武力进攻台湾。你们可以采取其他的和平手段开启两岸的政治对话。而美方则在此基础上,逐步撤出在台湾的军事力量。”

  黄震:“我们的立场也一向是很清晰的:海峡两岸的统一是必然的趋势,和平统一是我们正在倡议的首要方式,武力是和平统一的保证和最后手段。中国不会放弃最后一种手段。不过,今天盖曼先生首次提出了美方愿意从台湾范围内撤走全部美军的想法,这一点值得赞赏。”

  盖曼:“让步和妥协是相互的。如果中国方面的立场能更灵活一些,我方还会做进一步的让步。”

  ……

  第27次中美大使级会谈在毫无关注度的环境下开始了、结束了。盖曼回到西德,向华盛顿发回一封密电,详细记述了这次意义非凡的会面。毫无意外地,这封密电发回华盛顿,就不是秘密了。大约一周之后,整个华盛顿都开始流传“中美的立场已接近到差不多可以谈拢的程度”。

  这次会谈到最后,重新修订了双方的态度:

  美国愿意向前走两步:第一步,从台湾岛上撤出所有美军;第二步将对台湾关系定义为美国与一个特殊的非国家实体的关系。

  中国方面的变化也分为两步:

  第一步是关于统一的方略。中国仍然坚持武力解放是台湾问题最后的手段,但中国将会明确采用武力手段的先决条件:A)台湾宣布独立;B)台湾遭到外国侵略(比如现在的美国在台湾驻军的情况复现);C)台湾发生内乱或无法遏止的武装冲突造成大量平民伤亡。

  除非这三种先决条件出现,其他事件都不会触发大陆武力统一台湾的战争模式。

  第二步是两岸重新恢复交流的时间表,中国重新做了调整。从1960年到1975年,中国将只会呼吁两岸做到“三通”,也就是大陆与台湾恢复通邮、通商、通航。在1975年以后,才会启动政治谈判。

  中国的两步和美国的两步是对等的,中国做出第一步的宣示,美国也做自己的第一步;中国做第二步的时候,美国也开始做第二步。

  美国的上流精英们在得到了这个传言之后纷纷开始议论。各个沙龙圈子议论的结果是:艾森豪威尔很可能会接受这样的立场。

  关于台海问题,涉及美国的核心利益其实只有一个:台湾岛上的那个“自由世界”的民国政权是否依然存在。只要这个政权在美国的庇护下继续存在,没有被攻占也没有被赤化,美国的核心利益就保住了。艾森豪威尔是非常明白这一点的。

  中国不放弃武力统一作为“最后手段”,但中国把动用武力的先决条件说明白了,美国也同样可以保证台湾没事:不就是ABC三条红线么,监督台湾不要过这三条线就行了,这是可以做到的。

  至于第二步,美国如果走出第二步,在华盛顿的民国大使馆可能就要拜拜了。但美国仍然可以走特殊关系的渠道继续和台湾保持联系,向台湾提供经济援助、政治支撑,甚至军事援助,都可以继续。中美共同防御盟约也可以延续,只是中变成了台,并且从盟约里删除在台湾驻军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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