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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使徒1958 完本 蓝烬 - 第 70 页

第68章  变异的国企管理与希圣的反应

 

  艾德里安眼睛红得像兔子一样,他好几天都没有睡多少时间。

  旁边的贵州特区工业委员会主任杨福林,担心地看着他:“赶紧睡一会吧,你这样持续下去,别怪我说话不好听,猝死都有可能。”

  “马上就结束了。”艾德里安又仔细地校对了最后一段,然后丢给杨福林:“哎呦,我确实要好好睡一觉了。

  校对完了,你们再琢磨吧。”他往边上一歪就睡着了,杨福林只能是让人拿被子来给他盖上,太累了,他也不能回宿舍睡了。

  杨福林欣喜地看着手里这本“混合制企业基本法”,这就是未来竞争性国企运营管理的基本框架了,艾德里安等同志,为了这本基本法,这段时间可以算是呕心沥血了。

  之前还有相对简单点的“垄断型国企基本法”,是针对战略资源垄断国企管理运营的基本法,两本基本法结合在一起,基本上就覆盖了国企管理的方方面面。

  这两本基本法,好多同志都贡献了智慧,包括赵安民,基本法这个词汇,本身就是他从原时空华为那里学来的,正因为他在原时空学习过华为基本法,印象很深刻,所以整个框架,就是赵安民奉献的,然后由德鲁克的学生艾德里安主持修改完善,填充内容。

  混合制企业基本法,基本上是定义五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宗旨、经营政策、组织政策、人力资源与控制政策。

  宗旨是定义企业的性质,核心是价值和价值的分配,所谓对创始人、对管理层、对科技人员,以及对普通员工的价值认同和价值分配,就在这里确定了。

  经营政策定位企业的发展方向、资源重点投向的倾向等。

  组织政策定义组织结构,高层的组织结果。

  包括事业部、分公司、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研发团队等方面的组织,都在这个内容。

  人力资源定位企业如何获得人才,人才待遇。

  最细节的其实是控制政策,这算是整个基本法的“精华部分”,设计了一整个体系,把预算、成本、业务、流程、项目管理、审计、分部控制、危机管理等作为一个大企业涉及的“控制模块”,都进行了控制方针和保证体系的规则设计。

  说到底,有了这个基本法,如果国企的管理者有一些管理经验,按照基本法来组织实施,就能保证企业一定的管理水准。

  真正头疼的是,每个国企都缺乏合格的“职业管理人”,很多文化水平很低,这个基本法,他们是看不懂的,现在应对的办法,是把部分感召同志变成企业管理专家,贵州特区的大企业,每个企业派进去一个5人小组,他们根据基本法,组织这些企业的“国企改革”,直接在这些企业建构所有的流程和管理,让那些低文化水平的家伙,也能够知道该遵守什么,企业管理到底是怎样运行的。

  艾德里安他们那么累,其实最累的并不是确定那些完全从企业管理出发,来确定的管理和流程规则,而是理顺国企管理内部的政治关系。

  本来在4月份,中央就要发布一个叫做《工业七十条》的重要文件,这个《工业七十条》,与《人民公社六十条》,都是准备“七千人大会”的重要文件,但现在由于贵州特区的运行,全都给卡住了,《人民公社六十条》直接给废掉了,因为新的发展模式,肯定与之是不匹配的,按照主席的指示,中央的秀才们来到贵州特区最早的遵义特区,对那些已经完成的样板新人民公社做了仔细研究,在感召同志配合下,完成了《人民公社基本模式》的文件,目前正在中央传阅,准备作为人民公社新的纲领性文件。

  至于《工业七十条》的争论是很激烈的,因为各地建设国企的经验,与特区实践的冲突还是比较大,说白了就是各地有很多同志怀疑贵州特区国企所谓混合制方向发展的可行性。

  最终还是主席拍板,暂时对于国企的发展,不确定所谓的纲领性文件,但是要求特区出台一个参考性的文件,让其它地方知道,特区的工业企业建设发展,是遵循怎样的一种模式。

  所以艾德里安他们的“基本法”,还必须考虑政治上的问题,尤其是国企中一个最为敏感的问题:党委与“厂长(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定位,到底如何框定?过去基本上都是以“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来概括,这是非常粗糙的,严格意义上不具备实际的可行性。

  党委领导,那书记就是一把手,厂长凭什么负责呢?书记和厂长两个人,就必然形成博弈,争权夺利恐怕会盛行,至于经营,反而没人负责了。

  形成这样的格局,主要是在那个时代,“党委领导”有若神谕,似乎是不可改变的原则,所以对于厂长负责制,批判得一直很严厉,而且厂长负责本来就是一种粗糙的管理方式,军队化的遗留都非常显著,都不是什么好的管理模式。

  新的基本法中,就打破了这种桎梏。

  首先否定了“党委领导企业”,因为企业是“技术盈利单位”,管理它的应该是专业性强的“职业经理人构成的管理层”,党委对于经营管理又不专业,外行领导内行吗?企业的管理,是一个“委托一代理问题”,管理层是代理人,那么党委是委托人吗?也不是。

  国企的资本理论上属于所有人民,资本的出资,逐渐会归结到各级国资委,国资委才是是委托人。

  所以国企党委到底是个什么角色呢?

  它是企业员工的一级党组织,所以它的定位就有如下几个:

  第一、作为一级一党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虽然不是委托人,但是监督人。

  国企内部的经营监理、财务纪律、反贪腐,都是党委要领导的。

  在具体执行中,企业党委就对接经济调查局体系,内外结合,对国企进行全面纪律监管。

  第二、代表企业除了高管层以外的大多数员工利益,党组织本身是底层人民或者说大多数普通人民的代理人,但从来不代表全部员工利益,例如占员工比例极小部分的高管层的利益。

  这是一个很明确的确定,高管层为了经营利润,必然倾向于压低底层员工的利益。

  而国企有了党组织,当然无需工会这样的重复设置,它代行工会的全部职责,而且要强力许多,它必须保证底层员工的薪资福利,以及其它权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达到该企业按照经营水平理应达到的程度。

  第三、监管基本法五大部分之中的“组织政策”和“人力资源”,保证国企战略决定结构的“光明性”,保证经理人团队正常的经营业务,而不是蝇营狗苟,各种谋取私利。

  说白了,就是保障管理层的“正常化”和“理性化”。

  例如不管管理人功劳有多大,你买个公务机,配上两个漂亮空姐,肯定会引爆党委的监管——到底为了什么?

  对于业务真的有用?

  除了对“党委领导”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外,对于“厂长负责制”这种粗糙的管理体制,那就是完全否定了,开什么玩笑,什么见鬼的“一支笔”审批,这种垃圾方法,还能算得上一种管理体制吗?当然被严厉禁止。

  基本法五大部分的“控制政策”,其中涵盖了企业各方面的决策流程,不同的模块,有着不同的决策流程,例如预算的决策与项目的管理,能一致吗?一致了才是见鬼了呢?一个企业那么复杂的管理,靠厂长一支笔?扯什么蛋呢?

  党委领导、厂长负责之外,基本法还推翻了一个原来最重要的东西——国家计划,党委本来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厂长班子,要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

  为此,还要党委深入地管理到工厂内部季度月度的生产计划等等。

  这些都被新的基本法推翻了,因为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不管在西方还是东方,这都是荒谬的,是模仿苏联制度而形成的,毫无效率可言。

  所有没有国家计划,只有国家订单。

  要计委组织起所有这些国企产品的国家计划,太困难了,很快就会陷入僵化的。

  特区作为“民本社会主义”的原则,是顶层计划经济,底层市场竞争,当然不会接受这种从头到尾“数学化”的国家计划生产苏联模式。

  最后一个大的模式改变,是薪资福利,原来加一级工资,可能都是党委与厂长博弈的焦点。

  现在这个部分,谁都没权力,这是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工资薪酬体系,按照体系确定个人薪资的一个系统,每个人晋级晋薪,是按照人力资源部门考评的结果。

  而且工资分配,当然是实行基于能力主义的职能工资制,人力资源部门的工资薪酬制度,就是一种职能工资的分阶表。

  奖金的分配,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改进挂钩;安全退休金等福利的分配,则依据工作态度的考评结果。

  整个体系,把对创始人、高管层、科技人员等不同层次职工的薪资福利限制和激励,层层地嵌套进去。

  有些还没有实施条件的,例如医保、社保等,在基本法中也简单规定了未来实施的原则。

  说白了,基本法规定的庞大内容,在杨福林看来,中央和政府那里,恐怕对于其中的“精华”暂时还是顾不上的,但是对党委领导、厂长负责、国家计划和工资福利制度这4大原有体系的全面颠覆,必然震动极大。

  这种争吵的幅度,恐怕不会是就事论事,而是要上升到“姓社姓资”的政治高度了。

  杨福林猜的没错,基本法刚出来不到三天,崭新的油印件,就已经放在希圣总书记的案头了。

  他负责工人工作,本来《工人七十条》就是他负责的,所以对于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

  在此之前,希圣就有预感,这个“基本法”估计在一般人看起来,会是非常“右倾”

  的。

  当他第一遍读完之后,还是把他“电的外焦里嫩”,先不管思想对不对,“这个胆子,大得没边了!”希圣不由得感慨了一句。

  不过他还是很恼火的,文件直接否定了4大原有原则,这把最早他领导起草的《工业七十条》,简直是丢到垃圾桶里去了,完全是一套全新的体系。

  他连抽了两只烟,才压住了自己的火气,又一次仔细地阅读起来。

  这一次,他读进去了,而在理解的过程中,不能不感到惊叹,这是一个极其精妙的体系,非常完备,大型企业涉及到的各个管理方面,没有不被嵌套入这个系统中的,相比之下,国企原来的管理体系,确实极为粗糙。

  让他立即感受到了那种差别,过去的国企管理,是苏联式傻大黑粗的作坊,简单粗暴又没有效率。

  但基本法体现的,则是一种宛如绣花般纤细,但如同水银泻地无所不入的完备,领导人员被层层制约,但又有充分的物资薪水激励。

  第二遍读完,他看到编撰者那一栏中,第一个名字就是艾德里安,他不由得又感叹了一句:“这就是西方最顶级的管理大师德鲁克的管理学精髓吗?果然是精妙非凡呀。”他已经知道,这套基本法可不是那么简单,包含着高深的管理学技巧和规则。

  他很容易理解这个,就像是军队条例,那些条例只是简单的军规吗?不,其中蕴含的,是建军的原则、宗旨、路线、方针,按照条例去严格执行,那么一只预想中的军队,就有可能有个七八分,能够实现在眼前。

  这个基本法显然也是一样,这就是“高级军队”或者说“现代军队”的建军法,是极为重要的“顶级知识体系”。

  他的怒火已经不见了,他不由得开始阅读第三遍。

  接下来的十多天,他几乎一有空,就拿起这本基本法,反复阅读思考。

  这样的思考并不限于希圣自己一个人。

  主席在阅读了第一遍后,就批示让全体政治局委员(25人)都要通读,并且在稿件再次油印之前,在封面上批示“即使发火了,也要定心看三遍!”的题注,其实主席看的第一遍,也是颇为恼火的,谁能一下子想得通呢?这使得这段时间,基本法是中心政治局关注的焦点之一。

  艾德里安还被请进了政治局,主席安排他为政治局成员们详细讲解了一次两本基本法,并不允许政治局委员们批判这个青年,“自己还没透彻地理解呢,有啥子资格批判呢?”这是主席的原话。

  当然这样的作为,让其中一些政治“敏感”的人员,例如康盛等人,是反复猜测的。

  关注和思考,使得基本法在中央的影响力开始扩大。

  大家明显都感受到了,基本法给出了整套的国企管理体系,不是可以轻易否定的。

  例如原来新中国管理国企简单粗暴,为了保证国企性质,于是直接党委领导,而基本法很少主张这样的直接干预,而是设定好一套相互牵制的体系,然后把不同的组织,包括党组织都嵌套进去。

  例如原来的薪水平均化,也是直接式的简单粗暴,但基本法的逻辑,是反过来的,在外层结合国家税收,共同控制了人员收入的过高差别。

  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的就是基本法这样的体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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